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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律法规》考试重点:存款准备金

2016-10-08 11:29:18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包括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两部分。

  存款准备金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金运用的备用资金。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渐演变为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时,商业银行需要上缴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增加,可直接运用的超 额准备金减少,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减少,在其它情况不变的条件下,商业银行贷款或投资下降,引起存款的数量收缩,导致货币供应量减少。

  1984年,我国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2004年,我国进一步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商业银行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挂钩。

  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会抑制资本充足率较低且资产质量较差的商业银行的贷款扩张,从而提高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积极性。